草聖張旭

  我國歷史上有名的大書法家張旭,字叫做伯高,是唐朝蘇州吳(今江蘇省吳縣)人。有關他的生平,大家知道的並不多,只曉得他初出來做官時,擔任過蘇州常熟縣衛,後來任官左率府長史,至於生在哪一年,死在哪一年都不清楚。

  張旭不但楷書寫得很好,草書更是擅長,被後人尊稱為草聖。他的草書,好像疾走的龍蛇,又好像滿紙雲煙,後人稱它做「狂草」,和李白的詩歌、裴旻的劍舞並稱為「三絕」。他在書法上有一些新創,據他自己說,他的筆法和變化意蘊是從看見公主與挑夫搶路,聽見敲鼓吹嗩吶,以及觀看了公孫大娘舞劍器中體悟出來的。

  因為張旭的草書寫得實在太好了,很多人都想得到它來珍藏。《唐詩故事》說,他在常熟縣尉任上時,有一位老人,已在公堂上拿走了他寫的判決書,但是隔天那老人又拿來狀紙要他判決。張旭責備他老是用這些無關緊要的事來擾亂官府,那老人連說不敢,他其實不是來告狀的,是因為看見張旭的書法寫得很好,想要多拿一些去珍藏起來。

  張旭生性喜歡喝酒,據說在寫草書時,經常喝得大醉,藉著酒意,脫下帽子,露出頭髮,來回狂跑,大喊大叫,然後才拿起筆來疾寫。高興時,甚至用頭髮去沾墨水來寫,寫出的草書,不會因為他的醉酒而稍形遜色,相反的,反而更加精采。他酒醒後,看到自己醉後所寫的字,也非常驚奇怎麼能寫得那樣好,拿起筆來再寫,就是寫不出那樣的字。他嗜酒狂放寫字的情形,杜甫在<飲中八仙歌>中這樣形容他:「張旭三杯草聖傳,脫帽露頂王公前,揮毫落紙如雲煙。」

  李頎在<贈張旭>詩中也這樣說:「張公性嗜酒,豁達無所營。皓首窮草隸,時稱太湖精。露頂據胡床,長叫三五聲。興來灑素壁,揮筆如流星。……」意思是說:張老先生生性喜歡喝酒,性情豁達狂放不會過日子。平日專心鑽研草書、隸書,一直到頭髮都白了,人們稱他是太湖的精靈(張旭是江蘇太湖附近的人)。喝醉酒後脫下帽子,露出頭髮,盤腿坐在胡床(胡人所發明的一種可折疊的輕便坐椅,也稱做交椅。),發出串串的長叫聲。興致來了,就對著潔白的牆壁作書,揮起筆來快得像流星。

  張旭的朋友,唐代的大詩人高適,是一位胸懷壯闊,落拓不拘小節的人,和張旭的性情很相似,也很了解張旭的為人,在張旭擔任太子左率府長史時,歎惜張旭將失去逍遙自在的生活,醒時喝酒,醉後高臥而眠的日子將不可再,於是寫了一首<醉後贈張九旭>(張旭排行第九)詩,除了表示關懷外,也把張旭的為人和行逕作了一番描述。詩是這樣寫的:

  世上謾相識,此翁殊不然。
  興來書自聖,醉後語尤顛。
  白髮老閒事,青雲在目前。
  床頭一壺酒,能更幾回眠?

  意思是說:一般人結交朋友都是那麼隨便輕率,張旭這個人卻不是這樣。他作書興致來時便能達到聖境(指書藝超群),喝醉酒後言談更是狂顛。年紀大,頭髮白了,慣於過清閒的生活,現在官位卻越來越顯貴。他還能再像從前那樣在床頭擺上一壺酒,醒來就喝,喝醉了就大睡一場嗎?

  張旭雖然以「草聖」聞名於世,不過他的詩也寫得不錯,可惜流傳下來的不多,只有一首五言絕句和五首七言絕句。他的詩清逸超妙,自然可愛。《唐詩三百首》選了他一首<桃花谿>,從這首詩中,我們更可看出他另一種才華。全詩如下:

隱隱飛橋隔野煙,石磯西畔問漁船;
桃花盡日隨流水,洞在清谿何處邊?

  詩的意思是說:隔著那野外的煙霧,小橋隱約可見,我向石磯西邊的漁翁問道:「這一帶溪水中不停地流著桃花,那桃源洞究竟在清谿的哪一邊呢?」

★本文轉載自國語日報社出版李炳傑編著「千家詩裡的故事」